经2017年3月6日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吸收:
法院孟 涛、吴 凡二同志均自2016年11月28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人社局机关李 扬同志自2016年9月26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教育局机关王诗汉同志自2016年12月20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个私一支汪 琼同志自2016年12月25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妇计中心程丽霞同志自2016年11月29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县委办祝建国同志自2016年11月1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组织部蒋明芳同志自2016年12月22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重点局汪送林同志自2017年1月17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邮政公司储 建同志自2016年8月25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统计局胡荣荣同志自2017年2月24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上述十一位同志预备期均为一年,根据《党章》第六条之规定,请有关总支和支部组织好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中共岳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6 日
主送:县法院、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个私总支,县委办、组织部、重点局、统计局、邮政公司、妇计中心、人社局机关、教育局机关、法院民二庭、法院立案庭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