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对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分层次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2.坚持把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总结运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介宣传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又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3.坚持把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4.坚持把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5.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1.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3.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5.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7.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8.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全省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1.搞好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年度完成任务和推进措施,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组工干部、基层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
2.开展摸底自查。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3.对照标准创争。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争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4.进行考核验收。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所属基层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每年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达标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
五、组织保障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市、县、乡党委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对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调度指导,探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考核、网上抽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强化典型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加大总结推广力度。要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附件1.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安徽省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3.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4.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5.安徽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6.安徽省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7.安徽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总支、党委),村级党组织所属党组织参照适用。
二、党的组织设置
3.乡镇党组织:乡镇设立党的委员会,乡镇机关、站所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等设置党组织。
4.村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5.功能型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设立功能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
6.流动党组织:积极依托驻外办事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
7. 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成立或撤销,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跨村跨乡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8.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乡镇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村级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村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三、班子队伍建设
11.班子职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职数一般7至9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党支部一般3至5人、党总支、党委一般5至7人。提倡村“两委”正职一人兼、“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12.班子任期:乡镇党委任期为5年,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任期为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3.骨干队伍:乡镇党委书记符合“一好四强”要求,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三有三带”要求。软弱涣散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乡镇配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和1名组织干事,村可根据实际,配备副书记,配齐组织委员;村民组长队伍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组长;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每村至少确定2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14.自身建设: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乡镇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523”工程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村干部名村挂职、学历教育、双技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5.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村党组织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注重在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
16.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60岁以下党员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乡镇有1个以上学用示范基地;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1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7.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18.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
19.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向共管”措施到位。
20.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21.管理手段创新: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乡镇、村两级先锋网网络体系健全完善,按照乡镇每周不少于3条、村每周不少于1条要求,对“万村网页”平台内容及时维护更新。
五、党内组织生活
22.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23.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4.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5.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6.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7.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六、为民便民服务
28.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流程规范、运转高效。
29. “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培”有具体措施,“带”有实在效果,有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30.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活动扎实开展。
31.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把家乡富余劳动力带出去有收入,把外地项目、资金、技术等带回来有发展。
32.党员议事会:议事规则、程序符合要求,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推动村级民主决策。
33.双向承诺:年初有承诺、年中有践诺、年底有评诺。承诺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群众评价好。
34.星级创评: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开展星级创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结果运用合理。
35.服务载体创新: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形式,实现乡有品牌、村有特色、群众满意。
七、场所建设管理
36.建设布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不低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大厅不低于40平方米。一室多用,集中办公。
37.标识制度:以县为单位统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标识统一为“XX村党群服务中心”,场所对外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悬挂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标牌,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38.基本设施: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为民服务大厅窗口以县为单位统一合理设置,一般包括党员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综治司法、便民服务等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一目了然;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员,站点设施设备齐全。
39.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40.乡镇“五小”建设: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完善。
八、工作运行机制
41.议事决策机制:乡镇党委以 “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村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重点的议事规则健全。
42.权责约束机制:推行乡、村权责清单管理,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
43.联系群众机制:“文建明工作法”深入实施,乡镇干部分片包村、住乡值班、入户走访制度健全;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和包组联户等制度,村干部每年对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遍;乡镇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负责接访,村做到随访随接。
44.抓乡促村机制:围绕“五个好”目标要求,乡镇抓村直接责任落实,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采取“一村一策”,整顿到位。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九、基本经费保障
45.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村5万元、3000-5000人村7万元、5000人以上村9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50%。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46.村干部报酬: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村书记、主任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合理确定绩效报酬和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认定准确、动态管理、按月发放。
47.正常增长机制: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各地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保障,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48.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有稳定来源,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乡镇消除“空壳村”,50%以上的村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
十、附则
49.本标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安徽省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城市街道社区、乡镇设立具有集镇管理功能的社区党组织、村改社区党组织。
二、党的组织设置
3.街道党组织:县(市、区)派出街道办事处、直管社区一般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为县(市、区)委派出机构。街道机关、站所应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等设置党组织。
4.社区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5.创新设置形式:创新建立地缘、趣缘、业缘等特色党组织;及时在村改社区、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地等设置区域性党组织;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建立网格党组织。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
6.设置调整:每年对基层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街道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兜底管理,动态调整。
7.纪检机构:街道(直管社区)党工委设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社区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8.社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基层组织体系。
三、班子队伍建设
9.班子职数:街道(直管社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9人。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积极吸纳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10.班子任期: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任期为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1.骨干队伍: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四有四能”要求。街道(直管社区)党工委配备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和1名组织干事;社区党组织至少配备1名书记助理,专职从事党建工作。
12.自身建设:街道(直管社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社区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13.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14.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1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5.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
16.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有序。
17.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到位。
18.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19.管理手段创新: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街道、社区两级先锋网网络体系健全完善,按照街道每周不少于3条、社区每周不少于1条要求,对“万村网页”平台内容及时维护更新。
五、党内组织生活
20.“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21.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2.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3.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4.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5.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六、为民便民服务
26.服务体系:街道、社区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党员服务点建设布局合理,各类服务资源有效整合,服务平台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提升,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社区服务体系。
27.服务载体: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全面落实,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效果明显。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责任履行到位。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集中服务活动。党组织、党员承诺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
28.服务创新: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完善机制模式,实现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
七、场所建设管理
29.建设布局:街道社区现有办公及活动场所面积,市辖区的社区不少于300平方米,县(市、区)的社区不少于200平方米;新建社区办公及活动场所面积,达到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场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建成“一办四中心”。
30.标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社区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场所对外统一悬挂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标牌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31.基本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在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栏及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合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具体明确。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员,站点设施设备齐全。
32.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八、工作运行机制
33.统筹协调机制: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有序推进,实现双向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4.民主管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和监督制度完善;借鉴“四议两公开”做法,规范社区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员、居民参与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渠道通畅,有序有效。
35.激励评价机制: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对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采取“一社区一策”,整顿到位;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36.联系群众机制:街道干部联系社区、社区干部包保网格,入户走访、服务群众制度健全;民意直达渠道便捷畅通;街道(直管社区)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负责接访,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做到对群众来访随访随接;每名街道社区干部至少联系1户困难群众。
九、基本经费保障
37.党组织工作经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能够保证社区党建工作和开展活动需要。
38.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市辖区社区每年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县(市)社区不少于5万元,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39.社区干部报酬: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
十、附则
40.本标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党组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等。
二、党的组织设置
3.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5.设置调整: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6.纪检机构: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7.班子职数: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