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培训提纲
一、基础篇
一、总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印发。
二、总要求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
《岳西县2014—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岳组字〔2014〕207号)中提出:
1.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标准,提高质量;
优化结构,规模适度;
教育引导,夯实基础;
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2.具体目标
数量:2014—2018年,全县计划新发展党员2100名左右,年均发展党员420名左右。
年龄:35岁以下的达到75%以上;
学历: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
性别:妇女达到36%以上,每年发展农村女党员应比上年度增加0.2个百分点。
身份:逐年提高工人、农民在发展党员中的比例,力争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
择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什么是党员发展“空白村”?
村党组织在一个年度内没有新接收预备党员,该村本年度即为党员发展“空白村”。
四、发展党员有关工作制度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提出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2008年,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中组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提出要“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全程记实制
就是对发展党员的全过程进行如实记录,把发展党员流程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党委讨论审批前。
(1)流程记实:主要记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的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训情况、公示情况、票决情况、考察情况、审议情况、审批情况等相关内容。
(2)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包括:各阶段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函调政审材料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需要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及延长的时间;在发展过程及转正过程中受到表彰或处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
2.公示制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试行)》:
(1)公示对象:
一是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是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
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序、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及推荐推优情况、培训情况和政审、奖惩情况。
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序、政治面貌、现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3.票决制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责任追究制
(1)责任追究对象:主要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基层党(工)委、党支部(总支)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入党介绍人和其他相关人员。
(2)责任追究范围:《细则》规定为5类,即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我省文件规定还包括长期不发展党员的责任。
(3)责任追究方式:《细则》规定,一是批评教育;二是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操作篇
一、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人基本条件
年龄:年满十八岁
身份: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基本要求: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提出申请的方式
第一,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二,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三,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校大学生问题)
3.申请书基本内容
一是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等;
二是本人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
三是今后如何努力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四是本人自然情况,履历、政治历史,奖励、处分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二、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时间要求: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党组织不能让群众的意愿石沉大海,过去有的群众反映,向组织递交申请书后,几年过去了党组织都没有反应,这是不应该的。)
2.谈话内容:了解其入党动机,对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掌握,个人成长经历、自我评价,进行鼓励引导。谈话应当进行记录。
参考样式:
党组织派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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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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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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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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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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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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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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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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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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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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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谈
话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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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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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人申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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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名称: 谈话时间: 年 月 日
三、在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时间要求
细则中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年左右。如果暂不成熟,可往后推迟。(申请入党,关键要看其对入党的认识、动机、政治表现、思想觉悟和工作实绩,不能用申请的次数衡量迫切程度。)
2.基本步骤
第一步: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建议党员2人以上联名书面推荐,或者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书面推荐,存入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参考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