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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吸收胡 坤等十一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批复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2015-08-20

 

2015812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吸收:

市场监管局机关胡  坤同志自2015320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环保局王晨勋、郑淑琴二同志均自2015515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编办潘  辉同志自201554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城乡居保局王  铖、储著吉二同志均自2015612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文广新局机关程文件、张慧群二同志均自201565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广电中心机关吴从亮同志自2015715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汽运公司何劲松、沈逢安二同志均自2015517日起为中共预备党员。

上述十一位同志预备期均为一年,根据《党章》第六条之规定,请有关总支和支部组织好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中共岳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 8 17

 

  

发:县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人社局、广电中心、汽运公司总支,县环保局、编办、文广新局机关、广电中心机关、城乡居保局、汽运公司车站、市场监管局机关一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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