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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基层党组织设立流程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 2013-08-26

1、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设立党组织的理由,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成立党委、总支的还包括计划下设的总支或支部数)。
2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考察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的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班子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
3
、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审查申请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总支、支部以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
4
、上级党委下发批文
批文内容:
①组织设置的形式
②党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名额
5
、申请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
按选举工作程序选举产生党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新建党组织因人员不熟悉可由上级党委任命)。
6
、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报告内容:
①选举工作情况
②选举结果(包括委员、书记、副书记)
7
、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
审查选举工作程序和选举办法是否符合党章规定,讨论决定报批单位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8
、上级党委下发批文
批准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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